叶光明是世界公认的圣经教师,迄今教导年数已达五十多年。他的广播事工遍及全球,其中的节目,如“活祭”、“无愧的工人”、“成圣之道”等,也为很多中国信徒所熟悉。
信仰的根基.叶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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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前祷告:
奉耶稣基督的名宣告:
求天父赐我智慧和启示的灵,帮助我明白、进入一切真理!我感谢、赞美你是教导我的神!
二 . 施洗约翰的洗礼与基督徒的洗礼
有不少基督徒对于施洗约翰的洗与基督徒受水洗的不同一无所知。使徒行传十九章 1-5 节可帮助我们明白这一点 :
“亚波罗在哥林多的时候 , 保罗经过了上边一带地方 , 就来到以弗所 , 在那里遇见几个门徒。问他们说 , 你们信的时候 , 受了圣灵没有。他们回答说 , 没有 , 也未曾听见有圣灵赐下来。保罗说 , 这样 , 你们受的是什么洗呢?他们说 , 是约翰的洗。保罗说 , 约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诉百姓 , 当信那在他以后要来的 , 就是耶稣。他们听见这话 , 就奉主耶稣的名受洗。”
保罗在以弗所遇见一群人 , 以为他们是基督徒 , 但经过更深入的询问 , 才知道他们只是约翰的门徒。他们曾经听过约翰的悔改信息 , 也接受约翰的洗礼 , 但没有听过生命之主死里复活的耶稣基督的福音 , 没有受洗成为基督徒。保罗向他们宣讲福音的信息后 , 他们欣然接受 , 再一次接受施洗 ; 而这一次 , 如经上所说 , 是奉主耶稣的名受洗。
约翰的洗礼和基督徒的受水洗 , 在本质上和意义上是截然不同的。当约翰的工作结束 , 基督的福音时期被宣告 , 自此 , 约翰的洗礼不再等于、也不能替代基督徒的洗礼。而且 , 所有只受过约翰洗礼的人必须再一次领受基督徒的洗礼。
约翰的洗礼——悔改与认罪
马可福音说到施洗约翰的工作与信息 , 并提到他的洗礼 :
“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 , 预备主的道 , 修直他的路。照这话 , 约翰来了 , 在旷野施洗 , 传悔改的洗礼 , 使罪得赦。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 , 都出去到约翰那里 , 承认他们的罪 , 在约旦河里受他的洗。” (马可福音一 3-5)
神给约翰的服侍与信息 , 有两个特别的目的 : 一、预备以色列人的心 , 迎接他们长久等候的弥赛亚——耶稣基督的降临。二、把律法和福音连接起来。律法结束于约翰的工作开始之时 , 而福音则开始于主耶稣基督。
为了成就神的目的 , 约翰的工作是简捷而短暂的 , 属于一个过渡时期 , 并未构成一个特别时期。
在约翰的服侍和信息中 , 对百姓有两方面的要求 : 一、悔改。二、公开承认自己的罪。凡愿意接受这两项要求的人 , 则到约旦河受洗 , 公开见证并承认自己过去所犯的罪 , 过神所喜悦的生活。
“ 照这话 , 约翰来了 , 在旷野施洗 , 传悔改的洗礼 , 使罪得赦。”(马可福音一 4) 明确地说 , 约翰所传的是使罪得赦的悔改洗礼 :“ 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 , 叫你们悔改 ……”(马太福音三
11)
施洗约翰的洗礼叫人悔改和使罪得赦。许多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求约翰给他们施洗 , 却被拒绝 , 约翰要求他们证实在生活上有真正的改变。“约翰看见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也来受洗 , 就对他们说 , 毒蛇的种类 , 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愤怒呢?你们要结出果子来 , 与悔改的心相称。”(马太福音三 7-8)
约翰要求他们在施洗之前 , 行为必须有真正的改变 , 证明他们已悔改 , 确信罪已得赦免。马可福音一章 4 节讲悔改的洗礼是使罪得赦 , 并不是指人只要有接受洗礼的外表行动 , 就能够经历内心的悔改使罪得赦 ; 而是指凡接受洗礼的人 , 都已经有可见的、证明真正悔改的行为 , 使罪得赦免。因此 , 施洗是形之于外的标记 , 表明领洗的人的内在改变。
清楚明白受洗的意义是很重要的 , 因为新约圣经中有两个相关的信息 : 关于基督徒受水洗和受圣灵的洗 , 两者的原则都与约翰洗礼的解释相同。
施洗约翰洗礼的影响结果即是 : 凡诚心接受约翰要求的 , 必须真正经历悔改与罪得赦免 , 并在生活中表现出来。所有这些经验与约翰的工作特性相仿 ; 本质上都属过渡时期。
接受约翰洗礼的人 , 并没有经历得胜与赦罪以后的平安 , 只有主耶稣基督全备的福音 , 才能使人得到那样的经历。然而 , 无论如何 , 他们的心已经预备好了 , 当福音信息传扬时 , 他们都很快领受 , 并且有所回应。
基督徒受水洗——尽诸般的义
从过渡时期转向永远 , 即是从施洗约翰的洗到主基督自己的命定 , 这是全备福音不可缺少的部分——基督徒完全的洗礼。
马太福音三章 13-17 节记载主耶稣的受洗 :
“当下 , 耶稣从加利利来到约旦河 , 见了约翰 , 要受他的洗 , 约翰想要拦住他 , 说 , 我当受你的洗 , 你反倒上我这里来么?耶稣回答说 , 你暂且许我 , 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于是约翰许了他。耶稣受了洗 , 随即从水里上来 , 天忽然为他开了 , 他就看见神的灵 , 仿佛鸽子降下 , 落在他身上 , 从天上有声音说 , 这是我的爱子 , 我所喜悦的。”
本段经文与受洗有关的一件事 , 就是主耶稣虽然领受施洗约翰的洗 , 但他和一般百姓所受的 , 在层次上显然有别!如前面说明的 , 施洗约翰对领洗者的两项要求是悔改与认罪。
然而 , 主耶稣未曾犯过任何的罪 , 他无须认罪 , 也无须悔改 , 大可不必和其他人一样求约翰为他施洗。
因此 ,“约翰想要拦住他,说 :‘我当受你的洗 , 你反倒上我这里来吗?’主耶稣回答说 :‘你暂且许我 , 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马太福音三 14-15)
主耶稣的回答 , 道出他受洗的原因 , 以及与其他人接受约翰洗礼的区别。他不是因为悔改认罪而受约翰的洗 , 而是为了尽诸般的义。
从主耶稣基督的生平与服侍 , 可看出他慎重地建立行为的标准。他受约翰的洗礼 , 就是为了立下典范 , 渴望所有基督徒效法而行。
彼得前书二章 21-22 节与此完全一致 :
“你们蒙召原是为此 , 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 , 给你们留下榜样 , 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 , 他并没有犯罪 , 口里也没有诡诈。”
再看马太福音三章 15 节所说主耶稣受洗的原因 :
“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
把以上受洗的原因分成三部分 : 一、“因为”; 二、“理当这样”; 三、“尽诸般的义”。
一、“因为”。它的意思也为“如此”。主耶稣以自己为例 , 立下受洗的方式。路加福音二章 22 节记载 , 当主耶稣还是婴孩时 ,“他的父母带着他上耶路撒冷去 , 把他献与主”, 我们认为这并不是洗礼。主耶稣在知道该怎样作和为什么要如此作的年龄之前 , 未曾受过洗。
马太福音三章 16 节 , 进一步看到主耶稣为我们所立的受洗方式 :“耶稣受了洗 , 随即从水里上来……”
依逻辑推断主耶稣受洗时的情景 , 是先浸入水中 , 然后从水里上来。前面曾讨论“受洗”这一动词。因此 , 毫无理由怀疑主耶稣是否全身浸在约旦河水面之下。
二、我们“理当”这样。凡要跟随基督的人 , 受洗是理所当然的 , 是神所命定的。那不是摩西律法所定规的诫命 , 而是基督徒显出心灵诚实、全心全意跟随主耶稣的自然表达。复数“我们”似乎是在主耶稣的预期中 , 确定凡相信他的人,以后都要这样信靠、顺服、跟随他。
三、尽诸般的义。属于结论的部分。主耶稣顺从受洗并不表示他有罪 , 要认罪悔改 ; 他从未犯罪 , 完全公义。这种公义是主耶稣基督心里所拥有和充满的。他要求约翰为他施洗成全了存于他内心里的义 , 借顺服父神的旨意又显明出来。他这种对神顺服与奉献的外在表现 , 成就了父神的计划 , 使他真正进入在地上服侍的生活。
所有相信主耶稣的人都要受洗 , 还要因为罪的缘故而认罪悔改 , 亦即基督徒的洗礼与约翰洗礼的相同之处。若不认罪悔改 , 就不配称为基督徒 , 这是必然的。这样的洗礼比那些只听过约翰的信息 , 受约翰施洗的人 , 所得的更丰富、更有意义。
罗马书五章 1 节说 :
“我们既因信称义 , 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 , 得与神相和。”
真正的基督徒不只要认罪悔改 , 还要更深一层 , 相信主耶稣基督因着我们的缘故受死 , 而且复活了 , 使我们称义——被神看为义 , 这是因信主耶稣所成就的义。
所以受洗的原因 , 不只是为认罪悔改 , 还为尽(成就)诸般的义。借外在顺服的行动 , 把存于内里因信而得的义成全了!
基督徒受洗的本质意义与约翰所传的洗礼全然不同。也就是保罗拒绝承认已受约翰洗礼者为基督徒的原因!所以保罗先向他们阐释全备的福音真理 , 以主耶稣的受死复活为中心 , 再向他们坚持必须接受基督徒的洗礼的原因。
将“受洗的本质”做一总结如下 : 基督徒的外在顺服行为 , 是为要成就因信主耶稣从死里复活而得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