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悔改与相信。五.信心与行为

叶光明是世界公认的圣经教师,迄今教导年数已达五十多年。他的广播事工遍及全球,其中的节目,如“活祭”、“无愧的工人”、“成圣之道”等,也为很多中国信徒所熟悉。

信仰的根基.叶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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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前祷告:
奉耶稣基督的名宣告:
求天父赐我智慧和启示的灵,帮助我明白、进入一切真理!我感谢、赞美你是教导我的神!

五.信心与行为

新约多处经文都提到信心和行为的关系 ,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主题。但很多教会在这方面的教导却很有限 , 许多基督徒因此受了迷惑 , 或者被捆绑 , 没有自由 , 犹如悬挂在恩典和律法之间的半空中。也有不少基督徒 , 因为在这方面的无知而误入歧途 , 接受与圣经相违背的假教义 , 按人的意思守节、禁限食物等 , 受有关的律法捆绑。

“信心”是我们所信的事 ;“行为”是我们所做的事。按照新约圣经的教导 , 我们可以用对比来划分它们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 , 信心不是基于行为 , 而行为是信心的结果。更简单一点地说 , 就是信在先 , 做在后 ; 我们的所做,是因着我们的所信。

惟信得救

这句话的前半部分说明 : 信心不是基于行为。新约对这方面有完整一致的见证。有关耶稣在十字架最后时刻的记载 , 可以进一步证实这个事实 :

“耶稣尝了那醋 , 就说 ,‘成了’!便低下头 , 将灵魂交付神了。” (约翰福音十九 30)

“成了”一词很简单 , 但很有力 , 意思是毫不含糊地、完美地成就了一件大事 , 甚至可以说是“完美地完成了”,“再没有什么可做的了!”一切为了人类的罪而受的刑罚 , 为人类获得宽恕、救赎所需要付出的代价 , 都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苦、受死而完全成就了。如果有人认为还需要做一些超过基督所做的事 , 那就等于是拒绝接受神的话 , 不相信或者是否认因基督受死而带给人类的救赎。

这样看来 , 人以为靠好的行为可以赚取救恩 , 就好像轻侮圣父和圣子 , 怀疑父神的计划 , 怀疑圣子对这个救赎计划而付出的代价 , 或者是怀疑神做的还不够 , 需要人来补缺。这与新约的见证正好相反。

保罗自始至终努力地教导这个真理 :

“作工的得工价 , 不算恩典 , 乃是该得的 ;惟有不作工的 , 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 , 他的信就算为义。”

(罗马书四 4-5)

这里需要强调这节经文中所说的“唯有不作工 , 只信”这几个字。人因信得拯救 , 不是先作工 , 不是靠作工而得救恩。救恩只有来自信心 , 什么也不用作 , 只要信。想靠作工来赚得救恩的人 , 永远不能经历神的救恩 , 只有信才能使人得救。

以色列人在这方面犯了很大的错误 , 保罗自己就是以色列人 , 他如此解释 :

“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 , 反得不着律法的义。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凭着信心求 , 只凭着行为求。他们正跌在那绊脚石上。” ( 罗马书九 31-32)

罗马书第十章第 3 节 , 保罗又说以色列人“因为不知道神的义 ,

想要立自己的义 , 就不服神的义了。”

为什么以色列人得不着神为他们预备的救恩呢 ? 保罗提出两个相关的原因 : 一、他们不凭着信心求 , 只凭着行为去求 ; 二、他们不服神的义 , 想要立自己的义。

也就是说 , 他们想以自己的义赚取救恩。结果 , 凡想这样做的人就不能进入神的救恩当中。保罗是说他同时代的犹太人的情况 , 可惜同样的错误仍然发生在今天世界各地许多自称为基督徒的人身上。

很多诚心的基督徒都以为自己需要做一些努力 , 帮助自己获得救恩。他们努力献身于祷告、苦修、禁食、攻克己身、守教会条例 , 可惜这一切都没有用!他们内心从来没有真正的平安 , 没有救恩的确据 , 因为他们正如以前的以色列人 , 是靠行为而不是凭信心去求救恩。

这样的人处处求自义 , 而没有办法得到神的义。神的义只有从信基督那里得到。保罗对当时的基督徒强调同样的真理 :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 , 也因着信 ;这并不是出于自己 , 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 , 免得有人自夸。”

( 以弗所书二 8-9)

这里说“你们得救”, 这是一个已经成了的事实 , 说明在今生得救是可能的 , 可以确认的。得救不需要等到来世才发生。我们在这里、在现在就可以得救。

那么如何才能在今生得到救恩的确据呢 ? 我如何知道自己已经得救了呢 ? 救恩是神赐给人的恩惠 , 神在人还是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 , 是罪人不配得的恩典或礼物。这恩典只有靠信心才能得到 ,“不是出于行为 , 免得有人自夸。”一个人如果因为他所做的事而得拯救 , 他会以为部分功劳在于自己的努力。但是 , 一个人因信而白白得到神的恩典 , 即救恩 , 那么他就没有什么可夸的了。

保罗再次强调 :

“既是这样 , 哪里能夸口呢 ? 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 ? 是用立功之法吗 ? 不是 , 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有古卷作因为)我们看定了 , 人称义是因着信 , 不在乎遵行律法。” ( 罗马书三 27-28)

保罗指出 , 人行为的结果和信心的结果 , 对比是多么鲜明 :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 ;惟有神的恩赐 , 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 罗马书六 23)

“工价”和“恩赐”有天壤之别。工价是工作给人带来的报酬 ; 恩赐是与恩典有直接关系的 , 神的恩典或恩惠是白白地赐给人的。

人可以选择凭工作得工价。但我们的行为满是罪 , 不讨神喜悦 , 所得的工价只是死 , 不仅是肉体上的死 , 更是永远与神隔绝。反之 , 人可以选择凭信心接受神白白赐给人的恩典。这恩典 , 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当我们接受主耶稣基督为我们个人救主时 , 在他里面 , 我们就获得了永生的恩赐。

“……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 , 乃是照他的怜悯 , 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 (提多书三 5)

人要渴望得救 , 绝对不能靠自己行为的义 , 而是要靠神的怜悯 , 先要去掉自己的行为 , 然后凭信领受神救恩的怜悯。

同一节经文后半句保罗明确地告诉我们 , 神的救恩在我们身上产生四个积极的果效 :

一、“洗”, 表示我们从罪中得洁净 ;

二、“重生”, 使我们从神而生 , 做神的儿女 ;

三、“更新”, 我们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 ;

四、来自圣灵 , 也就是说 , 神自己的灵在我们心中、生命中做工。这四个事实不是我们自己努力得来的 , 而是凭在基督里的信心白白地从神那里领受到的。

“活的信心”和“死的信心”

既然得救不是凭行为 , 而是凭信心 , 那么在基督徒生命中 , 行为到底占什么位置呢 ? 新约雅各书第二章第 14-26 节对这一个问题作出了明确、完整的回答。

“ 我的弟兄们 , 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 , 却没有行为 ,

有什么益处呢 ? 这信心能救他吗 ?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 , 又缺了日用的饮食 , 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 ,‘平平安安的去吧 , 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 , 这有什么益处呢 ? 这样,信心若没

有行为就是死的。必有人说 ,‘你有信心 , 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 , 我便藉着我的行为 , 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你信神只有一位 , 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 , 却是战惊。虚浮的人哪 , 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 ?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 , 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 ? 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 , 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 ,‘亚伯拉罕信神 , 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这样看来 , 人称义是因着行为 , 不是单因着信。妓女喇合接待使者 , 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 , 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 ?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 , 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雅各举了几个明确的例子 , 显出信心和行为的确切关系。他说到一个基督徒看到另一个信徒没有吃的、没有穿的 , 却不给他实际帮助 , 只说些空洞安慰话 , 三言两语就打发他离开。另一个例子是说鬼魔也信神只有一位 , 但他们的信是惧怕的信。另两个例子是说亚伯拉罕献以撒 , 以及耶利哥城的妓女喇合接待并保护约书亚的两个探子。最后 , 雅各把行为和信心比作灵和体的关系 , 说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 , 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在前面“信心的本质”部分中 , 我们提到过保罗在哥林多后书第四章第 13 节的话说 :“但我们既有信心 , 正如经上记着说 ,‘我因信 , 所以如此说话’。我们也信 , 所以也说话。”

这里保罗提到了真正的合乎圣经的信是属灵方面的 , 也就是灵里的信心。从这里我们可以进一步领会雅各如何用灵与体的关系来比喻信心和行为的关系。

从自然领域来看 , 人只要活着 , 魂就在身体内。虽然人的肉眼看不见灵魂 , 但灵魂的实质和特性因人的行动、活动而清楚地显明出来。人的每一个行动就是他里面灵魂的外在表现。灵魂离开身体时 , 就说明身体已经没有了生命 , 停止了一切活动。

真正的基督徒里面有信心的灵 , 在基督里这灵住在人的心中 , 这灵是活泼的 , 带来神的生命。信徒里面神的生命控制了他的一切——包括欲望、思想、言语、行为。信徒开始以崭新的方式思想、说话、做事 , 与他以前的作为完全不一样了。他所说所做的 , 在他接受神的生命以前是他自己无法做到的。神借人的信来掌管人。人的新生活方式 , 证明了他里面的信心存在。人如果没有外在的行为表现内在的信心 , 那就说明里面的信心是假的 , 与没有灵魂的尸体一样 , 这就是“死的信心”的意思了。

我们可用雅各所举的四个例子来证实这原则 :

一、雅各说 , 当基督徒看到他的弟兄饥寒交迫时 , 并不给他衣食 , 只说 : 平平安安去吧 , 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这样的话没有诚意!如果他真的希望看到弟兄穿得暖、吃得饱 , 就应当立刻给他衣服、食物。显然那安慰只是虚情假义而已。凡基督徒自称自己相信 , 但行为和口中说的话不相称 , 这样的信心是虚假的 , 是没有价值的死信心。

二、雅各说鬼魔也信神只有一位 , 却是战惊。鬼魔毫无疑问 , 知道神的存在 ; 但牠们也知道自己是在神的愤怒和审判之下的一群不肯悔改的敌人 , 因此 , 牠们的信只有惧怕战惊。真正符合圣经原则的信心总是顺从神的。口里说信 , 行为却不顺从 , 那样的信是死的。在神的愤怒和审判下 , 必得不到拯救。

三、雅各用了与罗马书第四章相同的例子——亚伯拉罕的信心。创世记第十五章第 6 节说 :“亚伯兰信耶和华 , 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当神话中活泼的信心进入亚伯拉罕的生命时 , 他就表现出对神的顺从。亚伯拉罕越顺从 , 他的信心就越加增 , 行为也就越蒙神悦纳。亚伯拉罕最后一次的信心考验记载在创世记第二十二章。神要求他将儿子以撒献在坛上 , 亚伯拉罕就照做了。

“ 亚伯拉罕因着信 , 被试验的时候 , 就把以撒献上。这便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 , 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论到这儿子曾有话说 ,‘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他以为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他也彷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 ( 希伯来书十一 17-19)

借着不断顺服神 , 亚伯拉罕的信心得到了操练而不断加增 , 甚至相信神仍然能叫他儿子从死里复活。亚伯拉罕的信心从他愿意把以撒献在祭坛上这个行为中完全表明出来了。

雅各说 :

“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 , 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 (雅各书二 22)

他因为心里相信神的话 , 行为上就可以做到与神同行。他的谦卑顺服表明了他的信心。他越顺服 , 信心就越加增 ; 信心越加增 , 行为上就越敢面对下一个试验。在亚伯拉罕的生命中 , 信心与行为相互影响 , 使他踏上了信心的最高峰——愿意把儿子献在祭坛上。

四、喇合的故事记载在约书亚记第二章和第六章。喇合是一个有罪的迦南女子 , 住在神憎恨并审判定罪的耶利哥城。她听说神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奇事 , 就相信以色列的神是真神 , 迦南和那地的居民必定要被交在他的百姓以色列民的手中。她还相信

以色列的神满有怜悯 , 大有能力 , 必能拯救她和她的家人。这是喇合的信心 , 从她随后做出的两件事可以看出来 : 当约书亚派遣两个探子潜入耶利哥城时 , 喇合冒着生命危险保护了探子。

后来喇合为了宣告神是保守她和她全家的神 , 就照着探子的吩咐 , 将一条朱红线系在窗口作记号。这窗口就是喇合把两个探子缒下来 , 帮助他们逃跑的那扇窗。

因为喇合的这两个行为 , 使她和全家在耶利哥城被攻陷时仍得保全生命。如果喇合只是心里默默相信以色列的神是真神 , 而不愿做出果断行为 , 她的信心就没有能力使她得救。

这个故事对我们有两层意义 : 凡宣称自己是属基督的人必须愿意公开承认自己的信心 , 以区别不信的人。喇合的朱红线表示她公开承认神。公开承认基督的宝血已经洁净我们的罪 , 就能使我们得救。

腓立比书第二章第 12-13 节说 :

“ ……就当恐惧战兢 , 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因为你们立志行事 , 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 , 为要成就他的美意。”

信心和行为的关系是很明确的 : 神先在我们里面作工 , 在我们的行为和意志上作工 , 然后我们才能以行为作出神在我们身上已经成就的事。所以我们应当意识到 , 信心在先 , 行为在后。只有信心才能让我们从神那里得到救恩 , 然后我们以行为积极表明我们里面的信心。如果我们信了 , 却不能以外在行为表明我们的信 , 这样的信心是死的信心 , 没有真正蒙救恩的经历。我们不相信凭行为得救 , 但我们的行为是试验我们信心真假 , 使我们信心增长的工具。只有真正的、活泼的信心才能成就一个真正的活泼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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